2024年度余杭区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扶持开始申报
- 时间:
- 2025-03-11
- 文章作者:
- 文章来源:
- 创意余杭
一、扶持对象
按照余文创中心〔2024〕3号文件中关于支持文创产业发展财政政策的有关内容,要求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的文化企业和单位。
二、申报事项
1、重点项目奖励
申报条件:2024年度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创)企业(重点项目)。
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认定证明文件;
(4)其他佐证资料。
2、文化金融支持
申报条件:对经认定的重点文化企业于2024年度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用于生产经营的贷款项目进行贴息补助。
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有关许可证复印件;
(4)资金用途的详细说明及佐证材料;
(5)项目投资额的验资报告;
(6)贷款凭证(包括贷款合同、利息扣缴回单及贷款和还款的会计凭证及银行回单等)复印件;
(7)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3、支持文化企业小升规
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申报小升规奖励:2024年度首次入规的文化企业。
(2)申报营收上档奖励:当年营业收入超过上规后历年最高营收100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企业营收、税收相关证明;
(4)调查单位基本情况(601表);
(5)街道出具入规时间的相关证明;
(6)入规当年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营业执照、历年工商变更情况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8)企业已获财政补助资金表(近两年);
(9)已获得补助资金的会计凭证、文件、银行回单等;
(10)2024年度所属期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11)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4、支持剧本(版权)创作
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通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立项备案,已播出的(动画)电影、电视剧(动画片)作品。
(2)入选国家、浙江省、杭州市剧本创作资助类扶持,已播出的影视剧本。
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立项备案证明;
(4)入选国家、浙江省、杭州市剧本创作资助类扶持的影视剧本证明材料;
(5)公映(发行)许可证及上星通知(播出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5、支持剧本(版权)交易
申报条件:交易的影视剧本版权归属影视企业所有的,由该影视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投资拍摄,并已播出。
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影视作品版权归属证明;
(4)剧本(版权)交易合同;
(5)公映(发行)许可证及上星通知(播出证明);
(6)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6、支持取景拍摄
申报条件:影视企业在余杭区拍摄制作优秀影视作品实际发生的制作配套费用(含服化道、摄录美、场地、器材、交通、食宿等)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影视剧制作许可证、发行许可证;
(4)费用清单及相关印证材料(发票银行对账单等);
(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7、支持后期制作
申报条件:影视后期制作公司承接单部影视作品费用达到200万元及以上。
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合作协议;
(4)收入发票;
(5)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8、电影播出奖励
申报条件:作为第一出品方出品的原创电影,且首轮票房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
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影片制作许可证、发行许可证;
(4)首轮票房收入证明;
(5)作为第一出品方原创的相关材料;
(6)电影首次播出材料;
(7)2024年度所属期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8)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9、电视播出奖励
申报条件:作为第一出品方出品的原创作品,并在央视一套、央视其他频道及省级卫视首次播出的电视剧、纪录片作品。(电视剧每集40分钟以上)
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发行许可证;
(4)上星通知/播出证明;
(5)电视台首轮播映证明;
(6)作为第一出品方原创的相关材料;
(7)电视剧集数和单集时间的相关佐证材料;
(8)2024年度所属期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9)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10、动画播出奖励
申报条件:作为第一出品方、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的影视动漫企业出品的原创作品,在中央电视台、卡通上星频道或省级卫视频道播出。
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动画片制作许可证、发行许可证;
(4)电视台购买合同(投资协议等)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
(5)作为第一出品方原创的相关材料;
(6)电视台播出证明;
(7)播出时长的相关佐证材料;
(8)2024年度所属期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9)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11、原创作品新媒体补助
申报条件:作为第一出品方出品的原创音乐、动漫、影视、文学、视听作品,发布在国家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新媒体平台上,2024年度实际分成收入在10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4)网络备案材料;
(5)作品知识产权(著作权)确认文书;
(6)与平台签署的购买合同;
(7)平台分成收入证明材料;
(8)作为第一出品方原创的相关材料;
(9)作品后台发布材料;
(10)2024年度所属期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11)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12、原创短视频补助
申报条件:作为第一出品方出品的原创短视频作品,年度平台分成收入高于50万元。
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4)短视频平台备案材料;
(5)平台分成收入证明材料;
(6)与平台签署的购买合同;
(7)作为第一出品方原创的相关材料;
(8)作品后台发布材料;
(9)2024年度所属期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13、漫画制作奖励
申报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单部作品(出版物或版权授权)年销售总额在5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漫画作品著作权登记书;
(4)出版发行合同;
(5)漫画作品正本;
(6)2024年度所属期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7)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14、游戏制作奖励
申报条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游戏作品(不包括棋牌类游戏),且年度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产品知识产权(著作权)确认文书;
(4)游戏后台销售数据材料;
(5)作为原创的相关材料;
(6)企业已获财政补助资金表(近两年);
(7)2024年度所属期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8)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15、网络文学授权补助
申报条件:单部网络文学作品年度授权总额在200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作品知识产权(著作权)确认文书;
(4)授权合同;
(5)收入申报明细表;
(6)网络文学作品正本;
(7)会计入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等;
(8)营业执照、历年工商变更情况及最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年度财务报表(有审计过的提供审计报告);
(9)2024年度所属期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12月增值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报表;
(10)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16、工业设计项目补助
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4年度认定为国家、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
(2)重点文创企业2024年原创工业设计作品单个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
(3)2024年获得德国IF奖(概念设计奖除外)、德国红点奖(概念设计奖除外)、日本GMARK(金奖、优良设计奖)、美国IDEA(金奖和其它奖)、中国设计智造大奖(金、银、铜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中国工业设计十佳大奖、意大利金圆规奖、中国创新设计红星奖、中国工业设计原创奖、光华龙腾奖、浙江省十佳工业设计奖的企业。(以上所列工业设计奖项团体奖奖励对象仅限第一完成人所在企业)
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申报国家、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还需提供有关认定证明;
(4)申报原创工业设计作品销售补助还需提供原创工业设计产品知识产权确认文书、年度销售报表(包括销售发票、销售合同)、原创工业设计产品实物及照片;
(5)申报工业设计获奖奖励还需提供获奖证书(包括获奖证书、获奖作品介绍,个人奖获得者要求提供在申报企业占股15%以上或在余杭缴纳社保满一年证明材料);
(6)作为原创的相关材料;
(7)2024年度所属期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17、文创融合发展项目扶持
申报条件:文化与科技、金融、旅游等融合的新兴业态文化创意企业(项目)。
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设施服务、人才引进、宣传推广、展示展销、文化知识产权购买等投入清单;
(4)文创融合发展情况介绍;
(5)项目投入财务清单;
(6)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18、重大文创活动补助
申报条件:2024年度承办杭州文博会、动漫节等重大文创会展分会场活动,以及围绕文创产业重点发展领域举办的各类重大会展、论坛、赛事活动。
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活动授权方相关确认件、活动方案、活动执行相关服务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等、现场印证照片;
(4)项目投入财务清单;
(5)活动总结(含完成情况、实际投入、活动成效等);
(6)活动媒体报道;
(7)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19、宣传推广作品奖励
申报条件:对余杭有较好宣传推广作用的影视动漫等原创内容作品。
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作品内容介绍;
(4)电影(包括动画电影)、电视剧(包括电视动画片)、动漫制品正本/正片(可用一般家庭影碟机播放的影碟或其他数字介质)、5—10分钟作品剪辑片花(品盒上注明作品及申报单位名称,申报前请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
(5)作品知识产权或著作权确认文书;
(6)宣传推广余杭有关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
(7)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20、文化产品补助
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的原创动漫、影视、游戏作品,因文化出海产生的翻译费用。
(2)余杭特色影视作品在海外的发布活动,海外举办的影视首映礼。
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作品备案证明;
(4)相关合作协议;
(5)项目投入财务清单;
(6)活动媒体报道;
(7)作为第一出品方原创的相关材料;
(8)2024年度所属期税收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9)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21、作品获奖奖励
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影视企业制作出品、公开放映的获得国际级、国家级、省级相关影视奖项最佳影片、最佳动画电影的优秀原创(动画)电影或获得国际级、国家级、浙江省相关影视奖项最佳电视剧、最佳动画系列片的优秀原创作品。
(2)动漫企业制作出品、公开发行获得国际知名漫画大赛奖项或国家级专业漫画奖项的优秀原创漫画作品(指单行本、系列漫画绘本)。
申报材料:
(1)余杭区文创产业政策扶持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获奖证明复印件;
(4)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三、相关要求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29日,逾期原则上不予受理。项目申报可咨询区文创发展中心,电话:0571-89515674。
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需将申请材料制作封面及目录,材料每页盖公章或整册资料盖骑缝章,其中发票、付款凭证还要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材料需经企业所在地的镇街、平台初审盖章确认;
2.“法人登录”余杭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qinqing.hangzhou.gov.cn/yuhangplatform/web-company-pc/index.html#/portal/view),点击“惠企政策”,进入线上申报系统,逐项填报上传资料(不接受线下申报,企业将盖章扫描件上传,纸质文件留底备案,无需寄送)。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oH0_jsaIje78npqw6PUUHg
(本网站转载本文仅供分享学习使用,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